公司季刊 | 公司邮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0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明确的原则和要求,尽快组织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并认真实施。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

 

 

  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公司动态   
 砥砺奋进 笃行不怠 —...  
 喜报|公司多人分别通过...  
 公司参与的《土地估价参...  
 喜报|排名全国第一,公...  
  业务范围  
土地评估 房地产评估
不动产咨询 土地规划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软件开发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88号3401-3406室
邮编:210036
电话:86-25-86200690
传真:86-25-86200690
E-mail:jsjnd@jsjnd.com
版权所有 © 江苏金宁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88号3401-3406室 邮编:210036
TEL:(86) 25 86200690 E-mail:jsjnd@jsjnd.com 备案号:苏ICP备130098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