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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2年国土资源改革创新加快新制度供给

发布时间: 2013-01-21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两个加快、实现两个全面目标的新征程上,人们再度将期待的目光投向了改革创新制度等字眼。
  回顾过去的一年,国土资源部以非凡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按照总结、扩大、深化和新设一批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在各地大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通过新制度供给向全社会持续释放经济发展的源头活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输入更持久的动力。
  总结提升一批,形成新的制度政策
  去年619日,河南省新乡市举行了一场特别的拍卖会。说特别,是因为拍卖标的是2000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据媒体报道,经过现场激烈竞拍,所有指标均以高出起拍价30%的价格成交,总拍卖金额达8500万元。
  这是一项创举。而对于一些地方通过市场化手段破解建设用地紧张、区域之间耕地后备资源不均衡等问题,这个做法也是必然之举。
  在2012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新制度供给的意见》中,国土资源部明确强调对这一做法进行调研总结。通过对安徽等地的调研总结来看,通过市场化方式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动了后备资源丰富地区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积极性,促进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并解决了后备耕地资源缺乏地区d因为补充耕地难而导致建设项目无法落地问题,支撑了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国土资源部总结提升推广一批试点经验的设想,类似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交易这种实践经验,尽管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但如果已经比较成熟,将极有希望在全国面上进行总结推广,比如征地制度改革、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计划差别化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以及油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等。
  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征地制度改革。2012年,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年末,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过去一年,和谐征地、维护权益备受关注。福建省晋江市梅岭组团改建工程征地规模6987亩,但仅用55天就完成房屋拆迁,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强拆,这是因为他们推行和谐拆迁工作法,领导五亲自、工作班子五尽心、组织实施五到位、安置补偿五严格、征迁安置五满意
  另外,广东东莞市探索集体土地统筹开发、利益共享的征迁模式、河南郑东新区和谐拆迁模式、海南陵水农民自主拆迁模式等征地拆迁模式成为媒体关注焦点。
  在总结这些模式的同时,国土资源部正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据了解,该《条例》主要面临两大难题:农民如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难以界定。
  实践经验贵在提升。经过多年积累、总结、提升,2012年,国土资源部的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成为制度创新的最大看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等部门规章先后出台或通过审议,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扩大一批,形成因地制宜的区域性政策
  不回避热点,不惧怕难点,通过改革创新及时、敏锐回应焦点,顺应社情民意。2012年,在国土资源部门推动下,一些新鲜出炉的试点经验迅速放大,点燃了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已经在各地形成区域性政策措施。
  构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早在2009年,成都市建立总额达20多亿元的耕地保护基金,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实施差别补助。发展到2012年,构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成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其中,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省财政按照每年每亩30元的标准补助各地级以上市,部分市、区按省级补助标准的50%执行。而且,结合经济发展情况35年调整一次
  广东的做法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肯定。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建设,将广东做法在经济发达省份推广。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明确表示。
  三旧改造是另一大亮点。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广东省探索了政府主导拆迁、净地出让、引进资金运作的旧城镇改造模式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自行改造或以土地入股、引进社会力量联合改造的旧村庄改造模式以地引资、以租抵建的旧村转改造BOT模式以及以保留原建筑风貌、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或整合多地块连片改造升级的旧厂房改造模式等。在实施过程中,三旧改造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坚持公众参与、平等协商,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年初关于加快新制度供给的工作部署中,国土资源部提出,扩大一批试点成果,形成因地制宜的区域性政策。除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三旧改造等已为人所熟知的试点成果,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采矿用地方式改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等试点也在逐步成形、扩大,萌发良好发展势头。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已在北京、上海试点运作。北京采取政府主导模式,确定海淀区唐家岭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唐家岭地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整体拆迁改造,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城市绿地公园、回迁安置房和公共租赁房。上海市采取集体主导模式,选取23处地块,确定建设主体原则上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采取多元化投资模式。
  还权赋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成都等地深入推进。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成都稳妥推进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用途、程序、交易规则、基准地价、抵押融资、收益分配等事项,成都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成都共流转集体建设用地1.05万宗,涉及资金20.55亿元,其中,已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抵押登记40多宗,实现抵押金额3亿多元。
  深化一批,不断完善试点内容
  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对那些方向正确、但还不够完善的试点,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试点内容
  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方面,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就严格规范经营性和工业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做好用地预审与项目审批的衔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在线备案和跟踪监管以及优化程序、简化报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在《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国土资源领域取消或调整了多项行政审批项目。
  采矿用地改革试点持续推进。2012年,国土资源部批复广西关于批准扩大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的请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矿等7个露天煤矿采矿用地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改革试点范围。同时,辽宁、山西都选取部分矿山,拟定采矿用地改革方案,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
  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在规范矿业权交易、防范腐败案件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全国31个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全部建成,国土资源部于20123月发布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明确矿业权出让交易必须在矿业权交易机构提供的固定交易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国土资源部确定辽宁、福建、湖南、贵州、宁夏、江西等六省(区)为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单位。试点内容包括省际矿业权网上交易联网链接、交易系统与监管平台和监测系统连接、制定全国层面的交易规则等。这种交易方式,既保密又公开透明,避免腐败滋生,改变了传统交易方式存在的弊端。
  在矿产资源领域,煤炭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2012年,国土资源部在黑龙江、贵州、陕西三省部署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试行年度投放计划制度,全面授权试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煤炭矿业权,试行报部备案制度,这一试点在矿业权合理布局、转变管理职能和实现有效监管方面取得了实效,也标志着我国矿业权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加大现有试点工作力度的同时,国土资源部提出了新设一批试点,目的在于为破解难题储备政策。目前,国土资源部批复方案,支持浙江义乌开展土地管理制度8个方面的改革;国土资源部还印发通知,部署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等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提出了创新旅游业用地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构建适应海洋旅游业发展的用地管理模式。在矿业领域,国土资源部与内蒙古自治区联合开展建设和谐矿区试点,积极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超前谋划——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政策储备——总结提升——制度供给的工作链条,已经在国土资源领域形成。按照党的十八要求,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如何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规范试点探索、激发市场相关主体的活力,国土资源领域新制度供给的任务仍将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制度创新,活力无限。改革实践,动力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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